1000元 2018 “品味乡愁 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
浦江县地处浙江省中部,自东汉兴平二年(公元195年)建县,至今已有1800多年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享有“万年上山、千年郑义门、百年书画兴盛地”之美誉,2017年被公布为“千年古县”。浦江目前有浦江板凳龙、浦江乱弹、麦秆剪贴、迎会、剪纸、郑义门营造技艺等6个国家级“非遗”项目,浦江什锦、浦江滚地龙、叠罗汉等一批(浙江)省(金华)市和县级“非遗”项目。2013年以来,浦江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深入推进“五水共治”,整治提升水晶产业,全面开展美丽浦江建设,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成为浙江治水典范,被命名为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诗人余光中说,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诗人席慕蓉说,乡愁是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词人方文山说,我温了一壶乡愁,将往事喝个够。为了进一步展现全国乡愁之美和浦江治水后的巨大变化,特此举办2018“品味乡愁 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现面向全国征稿。
征集主题
1.“品味乡愁”主题:全面征集反映全国品味乡愁相关内容的摄影作品。
2.“两美浦江”主题:全面征集反映浦江县内“建设美丽浦江”、“创造美好生活”等相关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2018年3月至11月27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申请入会积分。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6幅。谢绝2017浦江全国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
3. “品味乡愁”主题面向全国征集,“两美浦江”主题必须反映浙江省浦江县行政区划内的内容,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6.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作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作者承担;作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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