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8-8-28 07:45:58

5000元 关于举办“讲好黄山普法故事”摄影大赛及征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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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讲好黄山普法故事”摄影大赛及征稿的通知

新潭镇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及各派驻单位: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推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黄山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黄山市司法局、黄山市摄影家协会定于2018年7月中旬至10月下旬举办“讲好黄山普法故事”摄影大赛,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反映黄山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摄影作品,请开发区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大赛主题
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加快建设法治黄山

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黄山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黄山市司法局、黄山市摄影家协会

参赛规则
1、征集内容:反映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动态和成效;全市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方面取得的成效;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特色和亮点。作品需围绕大赛主题,注重政治性、专业性和艺术性,内容健康,立意新颖,构思精巧。
2、作品格式及报送要求:本次参赛作品应为数码相机或手机拍摄,黑白、彩色、胶片、数码均可。选送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作品不超过6幅,并标明顺序号。参赛作品以纸质或电子数据格式投稿,电子数据用jpg格式文件,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3M,纸质作品长边为10吋。
3、作品技术处理要求:参赛作品应当以纪实的手法进行表现,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作品附注文字说明:所有参赛作品需附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和简要文字说明,来稿一律不退。
5、投稿时间:发文始至9月20日。
6、作品用途: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以公益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出版画册等用途,并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7、责任事项: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8、其他事项: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均视为同意本次活动参赛规则。所有获奖作品若未按参赛规则要求,经查实,予以取消获奖资格。大赛活动有关事项最终解释权归黄山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奖项设置与奖励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30名,各奖人民币200元。
鼓励奖70名,各奖人民币1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以上稿酬均为税前,奖金和荣誉证书由主办方(黄山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获奖作者给付。

作品评选
作品截稿后,将邀请摄影界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寄送单位及地址、电子邮箱:
1、邮寄单位及地址: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8办公室。信封上需标注“摄影大赛”字样。2、指定邮箱:jkqlaw@163.com。电子邮件主题需标注“摄影大赛+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附注文字说明详见“三、参赛规则4”)

联系人:陈毅君,联系电话:2552100



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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