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美铅山”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为了宣传、推介铅山,展现铅山景区及乡村旅游点美丽的自然生态风光和丰富的历史人文,展示铅山群众幸福的生活,促进铅山旅游的发展,特举办“秀美铅山”摄影比赛。一、组织单位
铅山县旅发委、铅山县文联主办,铅山县摄影家协会协办。
二、征集要求
1、各地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2、作者来稿数量不限,作品以记实为主,只限单幅,不征集组照。
3、作品内容主要反映当今铅山景区及乡村旅游点的建设、自然生态、景观风光、人文风貌、文化娱乐等。
4、作品必须真实客观,主题清晰,不得进行数码二次创作和加工合成,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
5、作品应为相机或无人机拍摄,初稿格式为jpg,5MB以上。作品加配题目、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文字内容。
三、比赛时间
比赛为启事即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比赛分初评和终评,初评分四次投稿。第一次初评为2O18年4月3O日截稿;第二次初评为2O18年7月31日截稿;第三次初评为2O18年10月31日截稿;第四次初评为2019年1月31日截稿。终评在四次初评入选的作品中评出等级奖。
四、寄投地址
投稿邮箱:yslyj666@163.com
联系电话:13694805651
联系人:章腾飞
五、奖项设置
每次初评评选优秀作品3O件(每个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及每位作者在每次初评中,获奖作品不超过5件)。每件作品奖励40O元。
终评在初评的12O幅作品中产生,评出:
一等奖2幅,奖 5000元。
二等奖4幅,各奖3000元。
三等奖8幅,各奖 1000元。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均不予退还。参赛者请自行保管好作品原稿。
2、作者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完全著作权,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所有作品不得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品提供人自行承担。
3、凡比赛获奖的作品,版权归属作者本人,主办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可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等宣传,不另付稿费。
5、由主办方组织知名摄影家及相关人士担任本次比赛评委。评选结果在县相关媒体公布。
6、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以上规则。
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2018年3月1O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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