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12-14 18:51:52

苹果7手机 “四季风情·印象清原”手机摄影 大赛征稿启事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31 10:20 编辑

    美丽清原,你我的家园!为了更好的展示和宣传清原的秀丽山水、人文风情和美丽乡村,特举办“四季风情·印象清原”手机摄影大赛,面向广大市民、摄影爱好者征集您亲手拍摄的精彩图片。首季大赛由清原县电信公司独家冠名赞助,命名为首季“清原电信”杯“冬季风情·印象清原”手机摄影大赛,记录行进中的清原,留下最宝贵的记忆。

一、活动主题
    首季大赛以“冬季风情·印象清原”为主题,重点反映清原全域冬季自然风光、冬季旅游景区美图,也可以表现市民日常生活中幸福、感人、喜庆、有趣的精彩瞬间……作品创作要充分展现发展之美、生活之美、生态之美、人文之美,以摄影带动旅游,以旅游促进发展。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中心
清原县电信公司

三、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大赛征集作品必须是在活动时间内手机拍摄的照片。“冬季风情·印象清原”手机摄影大赛截稿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四、活动规则
1、拍摄器材只限手机、平板电脑等器材。
2、作品须为数码格式的JPG文件。
3、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大赛主题。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需排列好顺序,最多9张)。允许参赛者对照片的影调、色彩进行稍许调整及进行构图剪裁,但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4、参与活动者在投稿被采纳后24小时内须向主办方提交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投递邮箱:qywxbgs@163.com,投稿题目标注首季“清原电信”杯“冬季风情·印象清原”手机摄影大赛。
5、参与活动的作品在投稿时需带一个适当的标题和一个与图片相关的微故事,题目和故事内容以及文字总字数不超过200个汉字。
6、参与活动者需确保对作品享有版权,作品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
7、参与活动的作品必须是未在其它摄影大赛中获奖的作品。
8、活动组委会享有免费使用投稿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展览和宣传,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活动参与者的署名权。
9、参赛作品不退稿,凡投稿参赛者视同承认本大赛的有关要求。

五、投稿方式
1、微信投稿。微信关注“清原宣传”订阅号,通过微信发送参加首季“清原电信”杯“冬季风情·印象清原”手机摄影大赛,上传照片、图片标题和图片故事,并标注作者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2、网页投稿。将大赛主题、摄影作品、图片故事、作者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qywxbgs@163.com。

六、赛制及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从参赛作品中选取优秀作品在“清原宣传”官方微博和微信平台上集中展示宣传,组织网友对优秀作品进行投票。主办方综合参考作品先期网络宣传效果和后期网友票选情况,评选出获奖作品,评奖结果将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
本次手机摄影大赛当季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5名。
首季“清原电信”杯“冬季风情·印象清原”手机摄影大赛奖品:
特等奖:奖励苹果7手机;
一等奖:奖励三星J3119手机;
二等奖:奖励ViVO Y923手机;
三等奖:奖励酷派5721手机;
优秀奖: 奖励小辣椒Q1手机或酷派5263S 。
本次活动奖品由清原电信公司提供。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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