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 贵安新区文学摄影大赛征集公告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16-12-11 14:58 编辑在国务院批复设立贵安新区三周年到来之际,为全方位展示贵安新区开发建设成就,山水风情、历史文化与民俗,彰显贵安新区产城文景融合发展魅力,提升贵安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拟举办“多彩贵州·山水贵安”文学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
中共贵州贵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贵州日报报业集团
二、承办单位
贵州贵安新区新闻中心
贵安新区报
三、作品征集
(一)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24:00前(以邮箱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二)征稿对象:省内外文学爱好者、摄影爱好者。
(三)作品要求:
1.文学作品
(1)作品要求反映贵安新区人文、生态、经济社会等发展情况。
(2)体裁不限,小说、诗歌、散文等均可。
(3)参赛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4)参赛作品应是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赛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主办方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2.摄影作品
(1)全面征集反映贵安新区自然景观、人文历史、文化旅游、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尤其欢迎反映贵安新区发展的新旧对比照片,报送数量不限。
(2)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布过的原创作品,参赛作品仅可做适当剪裁,适度对白平衡、色阶、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锐度进行调整,不得做任何改变拍摄原貌的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3)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但必须是取材于贵安新区境内,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参赛作品可单幅或组照(4-12幅为一组)。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
(4)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图片说明和拍摄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5)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赛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主办方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四、投稿须知
(一)获奖作品版权为主办单位所有。
(二)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活动主办方及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使用权(包括举办展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印制宣传画册等),不再支付稿酬。
(三)参赛作品投稿邮箱:wxsyds1128@163.com,联系人:王女士、徐女士,电话:0851-86622215、86622391。本活动方案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五、奖项设置
按照比赛项目分文学、摄影共两组进行评奖:
(一)文学奖
特等奖1名 奖金10000元
一等奖2名 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4名 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6名 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20名 奖金各200元
(二)摄影奖
特等奖1名 奖金10000元
一等奖4名 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6名 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10名 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40名 奖金各200元
(评选办法:本次大赛邀请专家公开、公平、公正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五、作品评奖
所有参赛作品在贵安新区官网上全部展示,《贵安新区报》选登,对评选出的获奖作品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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